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跷花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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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襄阳市南漳县高跷花鼓被定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高跷花鼓传承人尚明教、熊正茂、邓之杰、王文官。

高跷花鼓在当地分布广泛,舞者众多。自古以来,虽历来都有造诣颇深的代表人物,但他们之间并不一定是传承关系。由于不论技艺高低都能玩,群众性很强,其传承关系都是以村组为依托的师徒传承。因此,这种形式的传承遍及东巩镇100多个村和组,形成了一个东巩高跷艺术群体。东巩高跷的传承人自清朝时期的邹幺—民国时期的邓之计、王朝孝—建国后的尚明教、李连文等。20世纪五至七十年代群众性自发学习,有了一大批从艺者,九十年代后,镇文化站采取集中培训和下乡辅导,又培养了一批新人,使得这一舞蹈艺术更加持续稳定的传承。

刘兆军13岁从艺,师从父亲刘国玉以及王文官、尚明教等人。刘兆军年轻好学,身段好,擅长丑角,精通二十多种高跷花鼓特技造型,当地群众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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